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衡阳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武装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单位、优秀自考助学单位,衡阳市先进基础党组织,守信誉单位。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创办于1989年,其前身为湖南亚太科技学院、湖南理工专修学院;2010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隶属省教育厅主管...
(一)报考对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个) | 专业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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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40 | 专业详情 |
2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专业详情 |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专业详情 | |
4 | 财富管理 | 10 | 专业详情 | |
5 | 电子商务 | 110 | 专业详情 | |
6 | 市场营销 | 40 | 专业详情 | |
7 | 大数据与会计 | 140 | 专业详情 | |
8 | 现代物流管理 | 30 | 专业详情 | |
9 | 旅游管理 | 20 | 专业详情 | |
1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70 | 专业详情 | |
11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0 | 专业详情 | |
12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10 | 专业详情 | |
13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240 | 专业详情 |
1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0 | 专业详情 | |
15 | 商务英语 | 10 | 专业详情 | |
16 | 音乐传播 | 10 | 专业详情 | |
17 | 播音与主持 | 20 | 专业详情 | |
18 | 工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160 | 专业详情 |
19 | 建筑工程技术 | 110 | 专业详情 | |
20 | 工程造价 | 220 | 专业详情 | |
2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00 | 专业详情 | |
2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70 | 专业详情 | |
2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90 | 专业详情 | |
24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 | 专业详情 | |
2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90 | 专业详情 | |
2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5 | 专业详情 | |
27 | 信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80 | 专业详情 |
28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80 | 专业详情 | |
29 | 软件技术 | 120 | 专业详情 | |
3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7 | 专业详情 | |
31 | 医护学院 | 药物制剂技术 | 30 | 专业详情 |
32 | 药学 | 85 | 专业详情 | |
33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80 | 专业详情 | |
34 | 护理 | 385 | 专业详情 |
(一)学校自行组考。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质量。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职院校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和高职院校组考要求参考。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对于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原则上应直接使用学考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或适应性,下同)测试分考生类别进行,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其中,非面试可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等客观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不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采取面试等主观方式考察考生有关综合素质所占分值的比重不高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20%。为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各高职院校原则上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分别确定测试内容,更好地满足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要。
(三)免试对象和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期间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招生简章
- 02-11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
- 02-112023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 02-11 2023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 02-11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 02-11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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